荆州市、省外医保转诊须知
发布时间:
2025-02-19 18:43
来源:
参保人员就诊推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逐级转诊制度。
新生儿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办理转诊手续。
荆州市职工、城乡居民在荆州市域外住院的凭患者医保卡或身份证(或户口本)、入住医院的住院证(或诊断证明)通过荆州市各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窗口、电话、网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转诊手续(荆州市区域内就医住院的不须办理转诊手续)
1.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手续长期有效。异地转诊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6个月,有效期类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2..异地就医结算政策:(1)异地长期居住内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异地就医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与本地就医一致。
(2). 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住院费报销比例比本地就医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异地住院的,住院费报销比例比本地就医下降20个百分点。已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类人员备案需转外就医的,执行参保转诊转院待遇政策。
(3).支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3.江陵县转诊咨询电话:0716-4732367
异地参保患者就医住院须知:
1.首先要办理登记备案,(社会保障卡是唯一识别标志。
注意事项:如遇在异地突发疾病 ,因急诊抢救就近入院时可先就诊,入院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出院时即可直接结算。
2.服务对象:A/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B/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C/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D/异地转诊人员
F/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3.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如已在异地居住,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登记备案。
需转诊到外省市就医的参保人员,可由个人(或委托人)持社会保障卡(或二代身份证)通过现场、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4.不予报销的费用:门诊就医费用、就医地基本医保不予报销的费用、其他不合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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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省外医保转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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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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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就诊推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逐级转诊制度。
新生儿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办理转诊手续。
荆州市职工、城乡居民在荆州市域外住院的凭患者医保卡或身份证(或户口本)、入住医院的住院证(或诊断证明)通过荆州市各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窗口、电话、网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转诊手续(荆州市区域内就医住院的不须办理转诊手续)
1.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手续长期有效。异地转诊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6个月,有效期类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2..异地就医结算政策:(1)异地长期居住内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异地就医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与本地就医一致。
(2). 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住院费报销比例比本地就医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异地住院的,住院费报销比例比本地就医下降20个百分点。已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类人员备案需转外就医的,执行参保转诊转院待遇政策。
(3).支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3.江陵县转诊咨询电话:0716-4732367
异地参保患者就医住院须知:
1.首先要办理登记备案,(社会保障卡是唯一识别标志。
注意事项:如遇在异地突发疾病 ,因急诊抢救就近入院时可先就诊,入院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出院时即可直接结算。
2.服务对象:A/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B/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C/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D/异地转诊人员
F/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3.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如已在异地居住,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登记备案。
需转诊到外省市就医的参保人员,可由个人(或委托人)持社会保障卡(或二代身份证)通过现场、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4.不予报销的费用:门诊就医费用、就医地基本医保不予报销的费用、其他不合理的费用。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楚江大道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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